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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老年人、学生儿童、无业居民参保人员的住院中途结算?

发表时间:2011-07-31
作者:本站编辑
    对于住院期间跨医疗保险年度的老年人、无业居民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要于每年12月31日进行一次中途结算。次年1月1日确认下一医疗保险年度是否足额缴费,如出院结算时足额缴费的可按大病医疗保险规定结算,未足额缴费的第二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结算。对于住院期间跨医疗保险年度的学生儿童,定点医疗机构要于每年8月31日进行一次中途结算。9月1日和出院结算前分别确认下一医疗保险年度是否足额缴费,如出院结算时足额缴费的可按大病医疗保险规定结算,未足额缴费的第二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