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分期不影响患者的风险校正生存结果
美国纪念梅隆卡特琳癌症中心的David G. Pfister等报告,使用医保数据校正风险因素后,不同类型医院间的治疗对癌症患者的转归有重要影响,其中肿瘤专科医院在除外医保预付因素后在患者1年死亡率的控制方面仍优于社区医院。鉴于癌症登记处中附加的癌症分期等特异性信息对上述结论没有影响,所以这种风险校正模型可能足以用于评估医院的诊疗水平。(JAMA Oncol. 2015年10月8日在线版)
如果医院没有癌症特异性的信息,如疾病分期,人们很难使用这些医院的患者入院信息以评估疗效或管理的普适性。
为了使用医保数据库中的转归结果及校正的风险因素评估肿瘤医院的诊疗行为,以探究加入癌症特异性信息是否可以改变依据前述各因素得出的医院排名情况,该研究调用全国范围内2005~2009年医保数据库中校正风险之后的累积死亡率,从医院层面上评估相关结果。在SEER-医保数据库中采取类似的分析方法,以确定在风险校正因素中加入癌症特异性信息(从癌症登记处获得的)能否改变对医院的评价。
数据来自于2006年癌症治疗例数超过10例的医疗机构,共入组729 279例获得有偿服务的医保受益人,他们罹患的癌症类型包括肺癌、前列腺癌、乳腺癌、结肠癌和其他癌症。另自SEER-医保数据库中获得18 677例类似患者的信息用于对比分析。
该研究的终点指标包括:按医院类型分层后获得的校正风险后的总死亡率和癌症特异死亡率,在医院水平上比较医保数据库和SEER-医保数据库中校正风险因素后患者预后的相关性和一致性。
结果显示:在治疗具有医保的癌症患者时,不同类型医院的生存情况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在除外医保预付的系统的影响后,肿瘤医院中癌症患者的1年死亡率较社区医院的低10%(18% vs 28%)。5年随访期内这一情况持续存在。具体癌症病种的死亡率方面也有相同的趋势。无论是否考虑SEER-医保数据库中的疾病分期信息,医院诊疗行为的排名仍是实至名归的(加权κ≥0.81)。
(编译 程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