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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O发布卵巢癌PARP抑制剂治疗指南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1

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近日发布了卵巢癌PARP抑制剂治疗指南。(J Clin Oncol. 2020年8月13日在线版 doi: 10.1200/JCO.20.01924)

为了提供使用多(ADP-核糖)聚合酶抑制剂(PARPi)治疗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EOC)的建议,专家小组通过文献检索确定了2011~2020年发表的随机、对照和开放标签试验。指南的建议是基于对既往医学文献研究证据及美国 FDA监管批文的回顾而制定。

推荐建议

该指南适用于PARPi初治患者。PARP抑制剂不推荐用于早期(Ⅰ~Ⅱ期)EOC患者的初始治疗,因为对此期患者的应用,尚缺乏足够的证据,对于所有新诊断为Ⅲ~Ⅳ期EOC的患者(对一线铂类化疗有完全或部分缓解),以及高级别浆液性或子宫内膜样EOC患者,则应接受尼拉帕利的PARPi维持治疗。

携带BRCA1(g/sBRCA1)或BRCA2(g/sBRCA2)基因种系或体细胞突变或可能的致病性突变的患者,应使用奥拉帕尼治疗(PARP抑制剂维持治疗剂量,奥拉帕利 300mg q12h 2年;尼拉帕利200~300 mg qd 3年),更长的维持治疗时间,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

对于Ⅲ~Ⅳ期高级别浆液性或子宫内膜样卵巢癌以及通过Myriad myChoice CDx证实生殖系或体细胞系突变或类似BRCA1/BRCA2基因突变和基因组不稳定,对化疗联合贝伐珠单抗有部分或完全缓解的Ⅲ~Ⅳ期EOC患者,可在贝伐珠单抗中添加奥拉帕尼治疗。

推荐在PARP抑制剂Veliparib进行维持治疗之后,使用Veliparib联合化疗继续治疗,并未有数据证实该种治疗方式疗效更优/等效或者毒性更低。

未接受PARPi,或无论BRCA突变状态如何均对铂类疗法有反应的EOC患者,均可以使用单药PARPi进行维持治疗(二线或以上)。

含铂方案治疗6个月内未复发,没有接受PARPi且携带g/sBRCA1/2突变,或肿瘤表现出基因组不稳定的复发性EOC患者,应给予PARPi治疗。

不建议在临床试验范围以外的复发情况下,将PARPi与化疗、其他靶向药物或免疫肿瘤药物联合使用。

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支持PARPi重新利用的数据。目前,不建议在EOC的治疗中重复使用PARP抑制剂。对于每一个EOC患者,应该对PARP抑制剂使用的最佳时机进行充分的考虑,鼓励患者参加临床试验。

如需更多信息,请访问www.asco.org/gynecologic-cancer-guidelines。 (编译 张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