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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肿瘤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需求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0 点击量:

     北京肿瘤医院医用气体供应

    需求调研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肿瘤医院医用气体供应

    采购单位:北京肿瘤医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根据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京医管药〔2019〕39号》文件要求,为保证医院诊疗工作的正常开展,需提供规范、专业、及时的医用气体配送,确保医用气体供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版》标准。详细需求见技术指标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品目号

    标的名称

    纯度

    标准

    预估量

    单位

    1-1

    液氧

    ≥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版

    2171

    1-2

    40L医用氧气

    ≥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版

    12

    1-3

    8L医用氧气

    ≥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版

    79

    1-4

    3L医用氧气

    ≥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版

    1132

    注: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品目1-1液氧。

     

    (二)技术要求

    1.医用气体和液氧的供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版》标准。

    2.投标人应保证每月可供应液氧50吨以上。

    3.投标人需配备液氧存贮相关设备一套,保证临床使用需求。

    4.投标人负责免费将液氧或瓶装氧气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将液氧充装入液氧储存罐内。

    5.投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气瓶,气瓶检验标准按国际GB/T 12004-2016和GB 13077-2024执行,并负责承担气瓶的日常维修工作及维修费用。

    6.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将液氧或瓶装氧气送到指定地点后,出具该批次液氧充装检验报告或瓶装氧气产品检验报告。

    7.采购人有权检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8.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采购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投标人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9.针对“品目1-1液氧”: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液氧生产厂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可偏离条款)

    *10.针对“品目1-2、40L医用氧气和品目1-3、8L医用氧气以及品目1-4、3L医用氧气”:投标人应提供所投医用氧气生产厂家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范围为医用气体(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可偏离条款)

    *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或《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以上包含(氧【气态或液态】)(有效期内))(不可偏离条款)

     

     

    (三)服务及售后职责

    1.供应周期:起始时间不早于上一份合同终止时间,本项目合同终止时间不晚于合同起始后三年。

    2.供应周期内,如医用气体供应总金额满330万元时,合同提前终止。

    3.运输车辆在运送医用气体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应具备专用运输车辆和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其中拟派本项目的驾驶员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及驾驶员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可偏离条款)

    *5.驾驶员及押运人员每次到达运送现场操作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且均需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项目应包含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项目代号:R2)。(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可偏离条款)

    6.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医院院区内严格按照医院的交通标志行驶,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指定的地点灌装,液氧的灌装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每次罐装液氧时要保证不影响医院诊疗工作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在灌装过程中做好相关保护措施。

    8.投标人应提供供气系统的操作规程及安全知识培训,相关应用技术支持,定期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安全操作培训,使其了解系统架构及运行原理,掌握维护技能,及时排除一般的设备故障。

    9.采购人采用电话方式通知投标人订货,投标人接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0.北京地区有重大活动时,应保证医用气体供应不能中断。

    11.紧急情况下,投标人应保证在收到需求通知后0.5小时内给予反馈,2小时之内供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2.投标人应考虑项目内容不变前提下,本年度内物价上涨的因素,及各种经济安全风险。

    13.配合医院完成有关部门的相关检查工作,并承担因为工作不到位造成的相关处罚。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可偏离条款);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评审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不可偏离条款);

    6.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公司需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不可偏离条款)

    *8.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可偏离条款);

    *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不可偏离条款);

    *10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不可偏离条款);

    *1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定工作必须包含无缝气瓶)(不可偏离条款);

    *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的,须提供第三方合作单位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以及委托第三方合作单位运输的有效合同(合同有效期应可覆盖本项目服务期)(不可偏离条款);

    13.相关资质符合本项目要求;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与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5日,每个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北京肿瘤医院科研楼西门南侧玻璃门办公室。

    3.携带以下资料: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名时请供应商现场提交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

    应根据本公告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撰写,应包括安装方案、近三年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应急方案及处置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和价格组成等相关内容。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同报名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010-88196680 高老师、010-88197819 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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