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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

内部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大型科学 仪器共享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8-27

    京肿科字﹝2016﹞141 号

    各处、科、室:

    为促进研究所仪器设备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并经 2016 年 12 月 13 日院务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

    2016 年 12 月 13 日


    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大型

    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总则。为促进研究所仪器设备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 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34 号),结合研究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放仪器范围。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指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协作共用和信息共享。协作共用指通过一定的有偿使用方式,科研仪器设备依托技术平台向研究所内外的单位和研究人员提供各类分析测试等共享服务的行为。信息共享指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本办法中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是指单台(套)价值在 50 万元及以上、用于教学或科研、适合共享开放且具有一定共性需求的科学仪器设备(含软件)。

    第三条 管理方式。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主要由中心实验室进行监管,并成立平台管理委员会进行统筹管理,平台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1.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制度建设;

    2.网络共享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3.组织制订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并报院(所)审批;

    4.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使用的协调、监管、咨询、收入分配、使用效益考评及调配等工作。

    各仪器负责人为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者,具体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测试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开放平台的权利。加入大型科学仪器平台享有的权利:

    1.获得运行补贴费的权利;

    2.获得升级改造补助费的权利;

    3.按规定收取仪器使用或服务费;

    4.参加学术交流和技术培训等。

    第五条 开放平台的义务。加入大型科学仪器平台应尽的义务:

    1.协作共用仪器必须面向全社会开放,并提供优质的分析测试服务;

    2.为用户保守技术秘密;

    3.保持仪器设备完好;

    4.保证单位内部服务数量和质量;

    5.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用户的测试任务或研究工作;

    6.同意仪器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

    7.接受管委会的指导和协调。

    第六条 收费标准。大型科学仪器平台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要求的不同,参考同类仪器设备市场服务价格,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研究所内、国内和国际用户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包括材料消耗费和水电等运行费,以及对测试检验、合作研发、成果转化等涉及的人力资源与知识产权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可参照国内同类仪器设备收费情况制定出所辖平台仪器的收费标准。

    第七条 收费方式。使用大型科学仪器平台的用户应按收费标准缴纳相应费用。平台对内部用户提供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时,使用前填写《大型仪器使用申请单》,使用后应在《大型科学仪器平台收费单》和《大型科学仪器平台使用登记本》上登记,由仪器管理员在《大型科学仪器平台收费单》上签字,仪器用户在《大型科学仪器平台使用登记本》上签字,以相互确认,并获得认可。用户凭收费单到财务处办理缴款手续。平台对外单位用户提供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时,需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按照单位原有的协议、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核。合同签订生效后,用户按合同约定办理缴款手续。平台对北京肿瘤医院用户提供仪器设备开放服务时,可参照内部用户使用流程。

    第八条 奖励机制。提供大型科学仪器平台开放共享服务的激励机制。大型科学仪器平台服务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服务收入可用于实验人员及辅助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人员培训、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仪器及测试方法研发、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费用支出。绩效奖励一次性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第九条 考核机制。研究所将对大型科学仪器平台的开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考核,主要从年度使用机时、样品数、对外服务收入、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方面,采用定量计算和用户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向全所公布各单位大型仪器的开放使用情况,对优秀平台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给予相应处罚。

相关科室: 财务处 中心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