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肿瘤医院科研用房租赁需求调研公告
北京肿瘤医院科研用房租赁
需求调研公告
项目名称:医院科研场所租赁
采购单位:北京肿瘤医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一.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
1.服务需求
目前我院科研空间不足,,严重制约科研工作开展。现寻租离我院较近的外部空间,以满足科研用房需求。拟租赁期3年。
2.服务内容
可提供手续齐全、建筑结构安全、能稳定出租的房屋空间,能提供良好的公共区域综合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非我院独立使用区域的保洁、给排水、电气、暖通等系统维修等)。
3.技术要求
(1)空间要求:房屋计算租赁面积不大于8500㎡,实际可供我院独立使用的有效面积不少于6300㎡(含专用机房、专业卫生间等)。租用场地须在一座建筑内或相连建筑体内。
(2)房屋位置:地理位置应在北京肿瘤医院附近,通行距离≤5公里
(3)产权手续:实际采购前可提供清晰齐全的产权证明资料,出租人应为房屋实际所有人或直接委托授权人,不接受多次委托授权情况。
(4)验收手续:实际采购前可提供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主体、消防系统等验收证明。
(5)基础设施:
保障房屋交付时各类公用系统可正常运转,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空调系统、通风系统、采暖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水电系统、照明系统、配电系统、网络及其他弱电系统等。我院后期根据自身需求需二次改造的,各类主系统可支持改造需求。
可提供必备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公共区域出入口、公共走廊、电梯间、楼梯间、消防及安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间等。上述区域使用费用应计入整体租赁费用内。
1用电:房屋交付时,投标方保证配电系统能满足我院租赁区域正常运营的用电负荷要求:需提供满足租赁区域整体普通负载不小于1700kw,出租方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上级开关或具备后期改造开关条件的专用供电变压器。
2给排水及气体:给水系统、排水主系统均可正常运转。能提供科研用给排水、气体机房改造相应空间,同时建筑及园区主系统可提供接驳条件。
3保证电梯、楼梯等交通设施租赁期间的使用安全及运行状态良好。
④能正常提供24小时冬季供暖、夏季供冷需求,确保冷热源系统运行良好。
(6)其他:租赁后可无条件配合我院进行后续装修改造、申报科研用房注册、开业验收等相关手续。
二、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报名方式与响应文件的递交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被授权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应根据本公告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撰写,至少应包括出租房屋空间大致情况(面积、距离等)、基础设施情况、初步报价组成(含基础房租、公共区域基础物业费等)以及如我院入驻后需装修改造可提供的最长免租期等。
文件应注明电话及邮箱联系方式。
地点及接收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北京肿瘤医院科研楼340室,刘老师 龚老师 010-88196286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