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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应于新辅助化放疗后7周还是11周开展?

发表时间:2016-08-17

      法国Jérémie H. Lefevre等报告的一项研究显示,新辅助化放疗后,相比于7周,等待11周后再手术并不能提高患者病理学完全缓解(pCR),等待时间更长可能导致更多的并发症,并增加外科切除的难度。(J Clin Oncol. 2016年7月18日在线版)

      直肠癌患者新辅助化放疗后的pCR与更好的预后相关。既往数项回顾性研究已经研究过延长新辅助化放疗与手术间隔时间的作用。本项前瞻性的Ⅲ期研究旨在评估延长新辅助化放疗与手术的间隔时间对pCR的影响。

      GRECCAR6是一项多中心、开放的随机对照Ⅲ期研究。该研究纳入T3/T4期或TxN+期、接受过新辅助化放疗(45~50 Gy,联合氟尿嘧啶或卡培他滨)的中下段直肠癌患者,随机分为间隔7周组和11周组。主要研究终点为pCR(即ypT0N0)。

      结果显示:2012年10月至2015年2月,来自24个中心的265例患者进入研究,大部分患者为cT3期(82%)。新辅助化放疗后,9例(3.4%)患者因为出现远处转移(5例)或其他原因没有完成手术,2例患者接受了局灶切除。总共有47例(18.6%)样本被分类为ypT0期(其中4例有淋巴结侵犯,占8.5%)。主要研究终点在两组间无差异,在7周组为15.0%(20/133例),在11周组为17.4%(23/132例,P=0.5983)。由于并发症的显著增加(32.8% vs. 19.2%;P=0.0137),11周组的发病率明显增加(44.5% vs. 32%;P=0.0404)。11周组患者的肠系膜切除的手术质量更差(完全肠系膜切除:78.7% vs. 90%;P=0.0156)。

      (编译 廖全 审校 项晓军 熊建萍)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熊建萍教授述评:

      早期研究发现,直肠癌新辅助放化疗后再手术,与2周的间隔时间相比,6~8周的间隔时间不仅能够降期,而且有更好的病理缓解率,其主要原因是放化疗的协同作用。之后,有研究甚至认为间隔15~16周可以达到更高的完全病理缓率。因此,单从肿瘤的病理缓解来说,间隔时间在8~16周或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时间。

      然而,延长新辅助放化疗与手术的间隔时间,可能导致组织的纤维化,会增加手术切除的难度,并增加手术的并发症甚至死亡率,因此临床上多数医生常在放化疗后4~6周进行手术。那么,延期手术的间隔时间究竟定为多少为合适?本研究为一项前瞻性的Ⅲ期临床研究,正面的回答了以上问题。延长7周与11周相比,两者的完全病理缓解率是一样的,但延长11周的患者并发症明显增高,且手术难度更大,手术质量更差。因此,7周左右或是一个最佳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