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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所动态

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医学部就医学生进行临床实践活动的声明

发表时间:2009-11-06

    医学教育是培养医药卫生人才的教育活动,它实现了医学知识和经验的传承创新,承担着培养医学人才的任务。有史以来,医学教育就有其客观规律和特殊性。

    自18世纪近代实验医学建立起来后,医学教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它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基础知识学习阶段、医学知识学习和临床实践阶段,最后进入医生职业培训阶段。因此,医学临床学习和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达到一定标准的医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成熟是医学教育的特殊规律之一,是国际惯例,也是最有效的培养模式。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医学教育的客观规律和特殊性与医疗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并无矛盾,事实上,医学教育的核心理念就是以人为本、救死扶伤。

    北京大学医学部及其附属医院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执业医师法》和《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医学教育,严格按照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对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进行管理,各附属医院一向严格遵守卫生部、北京市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保障医疗的安全和患者的利益,北京大学医学部及其各附属医院均制定有严格的医疗安全流程和规定。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不是非法行医。北京大学医学部及其各附属医院对此类活动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特此声明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0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