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医院科研用房租赁
采购单位:北京肿瘤医院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一.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
1.服务需求
目前我院科研空间不足,严重制约科研工作开展。现寻租离我院较近的外部空间,以满足科研用房需求。拟租赁期3年。
2.服务内容
可提供手续齐全、建筑结构安全、能稳定出租的房屋空间,能提供良好的公共区域综合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非我院独立使用区域的保洁、垃圾处理、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等系统运维等)。
3.技术要求
(1)空间要求:房屋计算租赁面积约11000~13000㎡,租用场地须在一座建筑内或相连建筑体内。空间内具备基础的水、电、通风、采暖等公用设施,可支持我院后期根据工作需求进行装修改造。租赁区域内部可支持我院用作科研、科研配套办公用房及配套各类机房空间(暖通及强弱电机房、内部实验用水机房、负压泵房、气体机房等)的面积不低于7500㎡,此面积不包含楼电梯厅、公共走廊及卫生间、公共机房及管道竖井、首层大厅等区域;
(2)房屋位置:地理位置应在北京肿瘤医院附近,实际行车距离≤10公里,交通便利(以百度地图为准)。
(3)产权手续:实际采购前可提供清晰齐全的产权证明资料,出租人应为房屋实际所有人或直接委托授权人,不接受多次委托授权情况。
(4)验收手续:实际采购前可提供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主体、消防系统等验收证明,整体验收合格无遗留问题。
(5)基础设施:
保障房屋交付时各类基础公用系统可正常运转,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空调系统、通风系统、采暖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水电系统、照明系统、配电系统、网络及其他弱电系统等,首层大厅、楼电梯厅、公共区域卫生间等区域应完成装修并具备使用条件。租赁区域如我院后期根据自身需求需再行改造的,各类主系统可支持改造需求。
可提供必备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公共区域出入口、公共走廊、电梯间、楼梯间、消防及安防控制中心、管道竖井、污水处理站、公共卫生间等。上述区域应具备直接使用条件,如涉及使用费用应计入整体租赁费用内。
统一消防中控室及消防泵房,房主统一管理,能配合后期医院改造需求;统一高压配电室,房主集中管理,能提供不低于2000kw整体用电量需求,同时满足我院动物室、冰箱间、实验室等重点区域双路供电需求,能配合后期医院改造需求;提供统一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空间,房主集中管理;冬季可提供24小时供暖,其他季节可提供24小时供冷;提供专属停车空间;能提供24小时生活热水;建筑配置合理数量电梯、提供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提供集中给水设施,上述设施统一由房主维护;建筑内或周边区域设置有集中食堂等生活设施
(6)其他:建筑环评性质符合开展实验及配套工作要求,符合设置实验动物室条件,能满足后期验收要求,租赁后可无条件配合我院进行后续装修改造、申报科研用房注册、开业验收等相关手续。满足北京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室活动备案(二级)要求,能配合完成后期实验室验收备案工作。
二、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报名方式与响应文件的递交
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3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被授权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应根据本公告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内容撰写,至少应包括出租房屋空间大致情况(面积、距离等)、基础设施情况、我院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请逐条回复)、初步报价组成(含基础房租、公共区域基础物业费等)以及如我院入驻后进行装修改造、搬迁等工作可提供的最长免租期等。
文件应注明电话及邮箱联系方式。
地点及接收人: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北京肿瘤医院科研楼340室,刘老师 龚老师 010-88196286
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