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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筛查终止年龄应推后

发表时间:2018-05-01

    宫颈癌筛查的年龄推荐应重新审议。(摘要号 55)

    美国癌症协会、美国临床病理学会、美国阴道镜和宫颈病理学会目前的建议为:年满65岁的女性只要曾行充分筛查并处于低危状态,则可停止宫颈癌筛查。该指南目前并未探讨65岁以上女性宫颈癌风险分层的问题。

    阿拉巴马大学Dilley教授指出,监测、流行病学及最终结果(SEER-18)数据库资料显示,2000~2014年有19.7%的宫颈癌患者确诊时年龄≥65岁;国家癌症数据库的数据显示2004~2014年诊断的宫颈癌患者中≥65岁者占18.9%。

    有趣的是,20~29岁的妇女仅占宫颈癌病例的5.1%,而8%的患者诊断时年龄在70~79岁。人们存在一种误解——女性通常在较年轻时候诊断宫颈癌,而该研究数据表明,有相当比例的女性是在65岁以后才被诊断患有宫颈癌,这提示现行年龄筛查范围截止过早,有部分患者因年龄原因可能根本没有获得筛查。妇科肿瘤学专家们应考虑扩大年龄筛查范围,以改善老年患者的临床结局。

    (编译 郭雪琪 审校 吴小华)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吴小华教授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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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颈癌筛查起始时间较为明确,而筛查停止时间多数指南建议为65岁,美国的数据表明19.7%的宫颈癌患者诊断于65岁及以上,上海CDC的宫颈癌流行病学数据有同样结果。加之,上海女性平均寿命增加至83岁,有必要延长筛查时间至70岁或更长时间。从医学经济效益学考虑,早期发现老年宫颈癌同样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